【政策解读】厦门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印发《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和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起草制定《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二、工作进展
2023年8月中旬启动政策研究制定工作。2023年9月27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范围期限
《若干措施》适用范围为厦门市辖区内,自2023年9月27日起施行,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5个方面、23条措施。
第一部分: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共4条。主要围绕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应用场景开放、市场拓展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第二部分: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潜力,共4条。明确通过支持民营企业融入全市战略、推动民间投资REITs试点、盘活存量资产等方面,全面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第三部分:强化民营经济资源要素保障,共4条。主要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用地、资金、人才及数据等生产要素保障不足问题。
第四部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共8条。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法治保障等体制机制障碍。
第五部分: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共3条。强调加强涉企服务,健全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机制,营造民营经济良好社会氛围。
五、注意事项
《若干措施》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发改委、民营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