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出台16条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贸稳外资决策部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厦门海关根据海关总署工作安排,结合关区实际,经研究,制定以下措施:
一、全力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1深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
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实现整体通关时间只减不增。推进报关单申报要素整合优化试点工作,构建更加高效便捷的申报体系。整合口岸信息化项目和数据资源,构建统一、智能、高效的数字平台,推动智慧监管、顺势监管。推广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扩大“两段准入”通关模式在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用范围。优化取样送检流程,做好各环节衔接,进一步压缩检测时限。
2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便利
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两部新规章实施工作,落实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要求,妥善做好申报、通关环节应急处置。对于12个月内通过全面现场检查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对低风险国家注册的,免于现场评审,直接予以推荐注册。
3提升进口商品口岸检验时效
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实施“先放后检”,在口岸完成现场检验检疫和抽样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对部分生产急需的进口货物试点实施口岸快速验放,目的地取样送检,实验室优先检测。
4提高检疫审批效率
进一步做好总署新授权检疫审批的进境粮食、水果、水生动物等产品的检疫审批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即审即批”。对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实行快速审批、快速通关,对审批材料完整准确的新冠检测试剂出口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完成卫生检疫审批。试点实施进口同一种特殊物品“一次评估、分批进口”,开展研发用高风险特殊物品风险评估,支持企业提升应用研发能力,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5加快出口退运货物通关
设立专门窗口,一对一指导企业办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局势等原因出口退运货物的通关手续。主动收集出口企业退运货物相关情况及影响,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税收减免等税政建议。
二、全心做好惠企纾困工作
6开展“惠企助稳”专项行动
建立“关企直通车”,不定期召开关企座谈宣讲会,发挥企业协调员作用,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开展稳外贸大调研,发挥12360海关热线等平台作用,及时收集企业问题,建立“问题收集、联合研判、反馈销号”的“问题清零”工作机制。
7推动RCEP高质量实施
优化税收服务,积极培育、认定“经核准出口商”,推广原产地自主声明,助力企业享受RCEP等自贸协定关税减让优惠。支持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开发RCEP生鲜易腐货物空运通关小程序,加快通关速度。
8简化企业备案查检手续
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新设立报关企业申请商事主体备案时,可以同时申请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一步压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限至3个工作日。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对出境活动物、冰鲜肉制品、水产品,以及进出境蔬菜、水果实施优先查检和“5+2”预约查检。试点对低风险进出口产品采取远程视频监督查检模式。
9加大重点企业AEO认证培育力度
加强对关区龙头企业、革命老区企业、与RCEP成员国有较多贸易往来企业的AEO认证培育。建立信用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协同地方政府共同提升培育效能。跟踪评估AEO企业便利措施落实情况,提升企业获得感。
10提升技贸措施帮扶效能
发挥厦门WTO工作站作用,高标准建设“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完善技术贸易措施会商机制,建立关区重点服务企业清单和数据库,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联合行业协会开展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宣讲,指导关区企业“破壁”出口
11优化稽核查工作流程
推广“互联网+稽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运用企业自查结果认可、采信第三方出具报告等方式,开展企业信息核对、出口备案食品生产企业核查等管理类事项核查
12落实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综合运用减免税、政策性退税、进口增值税分期纳税等税收政策,支持航空维修、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等战略新兴产业以及大型石化项目等重点产业扩大原材料、生产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
三、全面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3提高口岸疫情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推动完善阳性船员处置流程,提高船舶通关效率,持续提升口岸疫情防控保障能力。优化入境旅客通关流程,支持国际航班有序复航,做好分流航班、临时包机卫生检疫保障。统筹资源配置,提升口岸核酸检测工作效能,强化预防性消毒监督。
14支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
支持地方政府优化产业布局,优先在空港、海港及综合保税区临港配套新增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支持企业利用海外仓出口。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保障厦门-郑州、厦门-南京等临时邮路畅通。加强跨境电商转关联系配合,支持拓展转关线路和空中货运航线。
15促进市场采购规范发展
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措施。加大向地方政府业务运行通报力度,配合建立统一有效的运行协作管理机制,规范通关秩序,促进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和监管流程,巩固扩大市场采购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试点工作成效。
16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
发挥自贸试验区创新高地作用,持续深化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加快海沧港综保区二期验收工作,推动象屿保税区转型升级为综保区,支持申报建设厦门空港综保区。加快数字综保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分类监管”等系统应用落地,提升综保区服务监管效能。